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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淮河以南四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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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淮府办〔2006〕65号
【发布日期】 2006-08-02
【实施日期】 2006-08-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淮河以南四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淮南市淮河以南四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八月二日

淮南市淮河以南四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实施方案

  为彻底改变我市城区农贸市场年久失修、设施老化、功能不全的状况,根据淮南市“十一五”规划要求和市政府第126次市长办公会议精神,现就我市淮河以南的田家庵、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以下简称河南四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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