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关于报送《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6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成都市少儿住院互助金工作的通知(代拟稿)》的请示 成劳社发〔2006〕82号 市政府: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少儿住院互助金工作,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我们按照市少儿住院互助金管委会有关工作要求,起草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6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成都市少儿住院互助金工作的通知(代拟稿)》,现呈上,如无不妥,建议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转发。 妥否,请批示。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成都市卫生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红十字会 二〇〇六年八月三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和社会障局等6个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成都市少儿住院互助金工作的通知(代拟稿)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金工作,确保全市少儿住院互助金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少儿住院互助金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部门职责,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从2006年7月1日起,我市少儿住院互助金工作由市卫生部门整体划转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工作划转后,市少儿住院互助金管委会成员单位和各区(市)县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目标任务,注意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做到工作不松,力度不减。 市和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要牵头做好全市少儿住院医疗互助金工作。市和区(市)县教育部门要负责组织学校、托幼机构宣传、动员在园、在校儿童参与少儿住院互助金,并代收其交纳的互助金。市和区(市)县卫生部门要负责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