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核定我省2006年秋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知 闽价[2006]商220号 各市、县(区)物价局,新闻出版局(文化与出版局),福建省新华发行集团,各有关出版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816号)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新闻出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价[2006]商21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局核定的我省2006年秋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予以公布,并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