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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医疗救援及卫生防疫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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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内卫办发〔2006〕61号
【发布日期】 2006-08-03
【实施日期】 2006-08-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医疗救援及卫生防疫工作的紧急通知
内卫办发〔2006〕61号
 
 
各盟市卫生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卫生局,厅直属相关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第五号台风“格美”登陆后,将会使我区中东部地区出现较强降水,部分地区将会有暴雨,局部地区甚至会出现大暴雨,发生大洪水的机率增加。为切实做好今后一段时间的防汛抗灾救援工作,应对暴雨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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