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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市区低收入家庭购买住房政策性补贴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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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扬府发〔2006〕128号
【发布日期】 2006-08-04
【实施日期】 2006-08-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市区低收入家庭购买住房政策性补贴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扬州市市区低收入家庭购买住房政策性补贴办法》已经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八月四日
 

扬州市市区低收入家庭购买住房政策性补贴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经济适用住房从实物供应向货币化补贴转变的步伐,支持低收入家庭购买住房,根据市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符合条件的市区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时申请政策性补贴,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扬州市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管局)是扬州市市区低收入家庭购买住房政策性补贴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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