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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做好当前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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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重庆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渝农发[2006]531号
【发布日期】 2006-08-04
【实施日期】 2006-08-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做好当前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农业(畜牧)局:
  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全面开展禽流感等动物重大疫病防控行动,切实抓好免疫、堵疫、监控、消毒、应急等关键措施的落实,取得了重大疫病防控的阶段性成绩。但是,防控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一些地方口蹄疫、禽流感的免疫密度还存在差距;二是禽流感有效免疫抗体合格率普遍不高,六月份抗体合格率仅为33.50%,与国家要求的70%标准尚有较大差距;三是一些区县对监测工作不够重视,没有利用监测结果指导防疫工作。这些问题如不切实认真加以解决,将给我市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带来严重后果。为此,特提出以下防治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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