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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2015年陕西省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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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陕卫疾发〔2006〕283号
【发布日期】 2006-08-04
【实施日期】 2006-08-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2015年陕西省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卫生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加快全省寄生虫病防治工作进程,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依据《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结合我省寄生虫病流行现状和防治需求,特制订《2006-2015年陕西省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八月四日

 

2006-2015年陕西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

 

  一、防治工作现状

  寄生虫病仍然是严重影响我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公共卫生问题。多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全省各地因地制宜地开展重点寄生虫病的综合防治工作,已取得了一定成效。2004年完成的陕西人体重要寄生虫病现状调查表明,土源性线虫感染率比1992年调查下降了58.54%。但是由于受社会、经济和自然环境等因素的制约,目前我省土源性线虫总感染率仍然在19.94%,个别县、市土源性线虫感染率超过50%,部分县市食源性寄生虫病呈明显上升趋势。根据2004年调查结果推算,全省土源性线虫感染人数约为732万人。病人大多分布在经济欠发达县区,受重点寄生虫病威胁的人群主要是妇女和儿童。全省寄生虫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寄生虫感染状况是衡量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目前,我省土源性线虫感染率仍高达19.94%,高于19.56%的全国感染率,这与当前我省社会经济的发展速度不相适应。为加快全省寄生虫病防治工作进程,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依据《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结合我省寄生虫病流行现状和防治需求,制订本规划。

  二、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的方针,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重视和加强全民健康教育,切实提高群众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形成群防群控的工作局面;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落实各项综合防治措施;加强科学研究和交流,不断提高防治工作水平,确保我省寄生虫病预防控制工作可持续发展。

  三、目标和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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