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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西省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决定
【字体:
【发布部门】 山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8-04
【实施日期】 2006-08-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西省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决定
(2006年8月4日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西省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决定,已由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6年8月4日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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