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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告暂行办法》的通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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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辽宁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辽政办发[2006]52号
【发布日期】
2006-08-04
【实施日期】
2006-08-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告暂行办法》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6]52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告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八月四日
辽宁省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告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审计结果公告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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