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97号)精神,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规范农业生产,保障消费安全,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经济发展,加快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 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以实施国家“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为载体,以制标执标、基地建设、产品认证、品牌培育、产业化经营和示范区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强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加快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农业标准化工作的主要目标 2006―2008年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 1.建立结构合理的农业标准体系。制(修)订地方标准15项,制(修)订农(牧、水)产品等技术操作规范100项。 2.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高标准建立2―3个示范县(市、区)、10个示范乡、100个示范村、1000个示范户。建立农业标准化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示范园区10个。 3.推进优势特色农品区域化、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主导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80%。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200万亩,认定面积占总面积的60%以上,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200个。 4.建立完善“两级三层”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和监管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8%以上,不出现农产品食用安全事故。 5.强化流通领域标准化管理。建设郑州市现代农产品标准化物流园区,全市培育10家标准化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大型批发市场,销售的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合格率达到98%以上。同时对城区的农贸市场进行超市化改造,实行标准化管理。 6.加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环节的农业标准化工作,搞好农产品名牌创建和原产地保护。三年内3―5家企业进入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行列,3―5个产品成为中国名牌、10个产品成为河南省名牌。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采标率(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达到80%。 7.建立完善符合我市特点、与我市实际相适应的农业投入品监管标准体系、农业专业技术标准化服务体系、标准化信息服务体系,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8.加强农业标准化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 三、建立结构合理的农业标准体系,实施和制(修)订地方农业标准规范的主要任务 围绕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家、行业标准,加快我市农业地方标准的制(修)订进程。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标准化工作管理部门要相互配合,对我市现行的农业地方标准及生产技术规范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要根据市场变化和技术进步的现状以及我市名特优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的需要制(修)订标准规范。充分利用我市特色农业经济优势,总结成熟的生产技术和生产实践经验,结合先进的科学技术,制定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切实可行的农业地方标准规范,形成科学严密的农业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近期重点抓好以下10个方面的标准体系建设: 1.种植业方面。构筑以优质、高产、高效、特色、节水、节肥、节种、节能、无公害和绿色为主的农产品生产新格局,包括以中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