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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定吉林市城区普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数额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吉林省吉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吉市政办发〔2006〕23号
【发布日期】 2006-08-04
【实施日期】 2006-08-0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定吉林市城区普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数额的通知
吉市政办发〔2006〕23号
 
 
各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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