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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建设节约型社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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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东政办发〔2006〕44号
【发布日期】 2006-08-05
【实施日期】 2006-08-0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建设节约型社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东营市建设节约型社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节约型社会建设目标的实现。
 
二OO六年八月五日
 
 
  附:
 
东营市建设节约型社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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