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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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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徐政办发〔2006〕93号
【发布日期】 2006-08-07
【实施日期】 2006-08-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 《徐州市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八月七日

 

徐州市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2)126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8号)精神,为加快我市电子政务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增强政府监管和服务能力,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  一、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家和省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需求为先导,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业务流程为主线,通过大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提高政府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能力,提高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以电子政务的发展带动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等信息产业,推动徐州产业结构的升级,加快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全力推进徐州经济和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

  (二)基本原则

  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要遵循“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的基本原则。

  (三)建设目标

  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成标准统一、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经济适用、操作方便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和完善重点业务应用系统;实现各级政务部门信息共享和网上协同办公,实现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民双向互动;基础性、战略性政务信息库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初步形成全市电子政务体系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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