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积极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山东省淄博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淄教组字[2006]43号
【发布日期】
2006-08-07
【实施日期】
2006-08-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积极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淄教组字[2006]43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是当前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为切实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逐步缩小城乡教师队伍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各区县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意见》为指导,积极组织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开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