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舟山市行政中心消防供水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舟政办函〔2006〕86号
【发布日期】 2006-08-07
【实施日期】 2006-08-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舟山市行政中心消防供水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舟政办函〔2006〕86号



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舟山市行政中心消防供水设施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八月七日


舟山市行政中心消防供水设施管理办法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