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国税系统出口退税情况分析通报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赣国税发〔2006〕214号
【发布日期】 2006-08-07
【实施日期】 2006-08-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国税系统出口退税情况分析通报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 为进一步提高出口退税管理水平,现将《江西省国税系统出口退税情况分析通报工作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时报告省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二○○六年八月七日
 
江西省国税系统出口退税情况分析通报工作制度(试行)
 为及时全面掌握全省出口退税工作运行情况,充分运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及相关外部数据信息,加大出口退税政策宣传力度,服务领导科学决策,特制定出口退税情况分析通报工作制度。
  一、工作原则
 出口退税情况分析通报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 (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