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信息化办拟定的天津市城镇职工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联网结算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信息化办拟定的《天津市城镇职工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联网结算办法》,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六年八月七日
天津市城镇职工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联网结算办法
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自2001年11月运行以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卫生局等部门积极改进和完善参保患者门(急)诊医疗费报销管理办法,自2003年以来陆续实现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与220家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联网,实现了住院费用网上申报结算,并且具备了门诊医疗费联网申报结算的条件。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医疗保险结算制度,现就实施门诊医疗费联网结算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门诊联网结算工作步骤和主要任务 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分两步实现门诊联网结算。 第一步,在环湖医院、254医院、长征医院、人民医院、武警医院、南开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