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出口货物退(免)税检查的通知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各项出口退税政策,提高我省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水平,防范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发生,省局决定2006年8月7日至9月10日开展出口货物退(免)税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设区市国税局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1日期间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执行,以及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及出口骗税、疑点问题,以及税务机关政策执行、管理制度中存在的严重问题不受检查时间限制。 二、检查内容 (一)出口企业退(免)税认定情况。新认定出口退(免)税企业户数,其中一般纳税和小规模纳税人各多少户。出口企业是否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主管税务机关是否按规定程序受理,对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