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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改委关于核定南昌大学第四附属医院自配药物制剂试销价格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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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赣发改商价字{2006}877号
【发布日期】 2006-08-07
【实施日期】 2006-08-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西省发改委关于核定南昌大学第四附属医院自配药物制剂试销价格的批复


南昌大学第四附属医院:
  你院《关于要求核定自配药物制剂零售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医疗机构自配药物制剂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发改商价字[2004]1329号),经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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