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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备案程序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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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穗安监〔2006〕93号
【发布日期】 2006-08-07
【实施日期】 2006-08-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备案程序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广州市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备案程序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合法性审查通过,现予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六年八月七日

广州市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备案程序实施细则

  为加强我市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规范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行为。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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