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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高栏港经济区石化仓储区实行封闭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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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珠府〔2006〕74号
【发布日期】 2006-07-07
【实施日期】 2006-08-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高栏港经济区石化仓储区实行封闭管理的通告
珠府〔2006〕74号
 
 
为加强高栏港经济区石化仓储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对高栏港经济区石化仓储区实行封闭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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