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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宁波市义务教育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实施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8-08
【实施日期】 2006-08-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宁波市人民政府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宁波市义务教育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宁波市义务教育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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