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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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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咸政发[2006]36号
【发布日期】 2006-08-08
【实施日期】 2006-08-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各中省驻咸单位,各社会团体,市属企业:
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业务运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意义和作用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强制实行、定向使用,由职工个人及其单位共同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职工的住房工资收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是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和完善社会保障机制的需要,也是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创举;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利于建立政策性住房抵押贷款制度,有利于提高职工购、建住房能力,推动城市住宅建设,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居住条件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近年来,全市上下紧紧围绕建设全面小康咸阳、构建和谐咸阳的总体目标,积极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招商引资、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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