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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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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广府办函〔2006〕233号
【发布日期】 2006-08-08
【实施日期】 2006-08-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省政府第197号令)(以下简称《比选办法》),切实加强我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监督管理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比选办法》的重要意义
  《比选办法》是继《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议项目招标投标条例》之后的又一部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关系的政府规章,是我省对招标规模以下的政府投资制度的补充和完善。比选与招投标相比,程序相对简化透明,节约时间和费用,具有竞争性,既体现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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