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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十一五”期间上海市区县教师进修院校建设水平评估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教委人〔2006〕68号
【发布日期】 2006-08-08
【实施日期】 2006-08-0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十一五”期间上海市区县教师进修院校建设水平评估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现将《“十一五”期间上海市区县教师进修院校建设水平评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要求做好有关工作。希望各区县通过本次评估,促进教师进修院校的内涵发展,进一步深化教师进修院校人事制度改革,使教师进修院校在中小学教师的专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六年八月八日

关于“十一五”期间上海市区县教师进修院校建设水平评估方案

  “十一五”期间,为进一步发挥区县教师进修院校在本市教师队伍建设、教师教育新体系的构建以及 “二期课改”的推进,等方面的作用,市教委决定在三年时间内(2006年-2008年)组织一轮上海市区县教师进修院校建设水平评估,大力促进区县教师进修院校的建设水平。为了确保“上海市区县教师进修院校建设水平评估”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目的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师继续教育的法规政策,积极构建本市教师教育新体系,推进教师教育资源联盟计划,大力加强区县进修院校基础条件和师资队伍建设,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办学模式的创新,不断提高专业服务水平,使上海市区县教师进修院校成为本地区中小学教师培训、教学研究、改革实验的基地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资源开发、统筹管理、咨询服务的中心。

  二、主要依据

  (一)《教育部关于加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教师(2002)3号);

  (二)《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意见》(教师(2004)4号);

  (三)《教育部关于开展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05)4号);

  (四) 关于推进上海市中小学课程教材改革,全面开展教育管理人员、在职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五)《上海市“十一五”期间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

  (六)《上海市“十一五”期间对学校教育管理人员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行全员岗位培训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三、基本原则

  此次评估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在整个评估工作中努力体现以下基本原则:

  (一)执行国家示范标准,体现上海先进水平。根据教育部对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以教育部制定的《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评估标准》为依据,要求本市教师进修院校加强院校标准化建设;根据教师教育的新观念和“二期课改”的新要求,鼓励教师进修院校主动进行改革与创新,以保持上海的特色和水平。

  (二)强化区县政府责任,促进院校内涵发展。通过评估活动,进一步强化区县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责任,切实把本区县教师进修院校建设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教师进修院校的建设,一方面要有明确的建设规划和倾斜政策,要在物力、财力和人力方面给予保障;另一方面,促进各区县教师进修院校在加强基地建设,以教师教育资源联盟为切入点,深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与创新,建立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注重区县教师进修院校的内涵发展。

  (三)鼓励发挥多种功能,注重实际工作绩效。根据教师教育新要求,引导区县教师进修院校进一步完善功能,并为中小学教师的专业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要求教师进修院校在完成中小学教师各类培训的前提下,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改革实验、资源集聚、咨询服务和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等工作,注重各项工作的质量水平和实际成效。

  四、评估内容

  评估内容紧紧围绕教育部有关教师培训机构的建设要求,结合本市教师教育体系构建和资源联盟的整体思路,遵循教师教育规律和培训机构的特点,根据教师进修院校建设主要方面和关键因素,制定相对完整、重点突出的《“十一五”期间上海市区县教师进修院校建设水平评估指标》(以下简称《评估指标》)标准化建设评估指标。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基础条件、师资队伍、功能发挥、常规管理、工作实绩、特色创新等七个方面(详见附件)。

  五、评估组织及结果处理

  本次评估由市教委人事处负责,委托市教育评估院具体实施。

  市教育评估院根据《评估指标》,制订具体操作细则,在各院校自评的基础上,组织包括区县教师进修院校代表参与的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评估,广泛征求意见并完成综合评估报告。

  市教育评估院根据各教师进修院校建设水平提出评估意见,共分为:“示范性院校”和 “达标性院校”两类;市教委根据市教育评估院的评估意见,在适当的范围内进行公示。

  六、评估模式及程序

  此次评估采用“标准引导与自主发展相结合”、“学校自评与专家评估相结合”的模式。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市教委向社会公布《“十一五”期间上海市区县教师进修院校建设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二)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从实际出发,制订具体建设规划,并有效地组织实施教师进修院校的建设工作;

  (三)市教委委托市教育评估院制定《评估操作手册》和《申报表》,并做好2006年10月对各教师进修院校初评的准备工作;

  (四)各区县教师进修院校对照市教委颁发的《评估指标》,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下,从2006年8月开始组织自查工作,2006年9月完成自评报告和整改计划,并向市教育评估院递交有关申报材料;

  (五)2006年10月市教育评估院组织专家组,对全市各区县教师进修院校进行现场评估,结合各院校的自评报告和整改计划形成《初评报告》,对认为确已达到示范性或达标性的院校,完成其《综合评估报告》的撰写。

  (六)尚未达到示范性或达标性建设水平的院校,应制定整改计划和依据《初评报告》中专家提出的建议,在规定的期限内(2008年10月前)进行整改与建设后,由市教育评估院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或复评;

  (七)市教育评估院每年组织两次验收或复评,对已达到示范性或达标性建设水平的院校出具《综合评估报告》。

  (八)市教委根据市教育评估院提交的有关教师进修院校《综合评估报告》,每年(2006-2007年)9月遴选出向国家教育部报送“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单位,同时公布市级示范性院校和达标性院校名单。

附件:“十一五”期间上海市区县教师进修院校建设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

│一级│二级│ 三级 │主要观测│    指标内涵及评估标准    │  判 断   │备 注 │

│指标│指标│ 指标 │  点  │                ├─┬─┬─┬─┤   │

│  │  │   │    │                │优│良│中│差│   │

├──┼──┼───┼────┼────────────────┼─┼─┼─┼─┼───┤

│  │  │ C1 │执行法规│区县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 │ │ │ │关键指│

│  │  │政策保│    │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法律、法规│ │ │ │ │ 标 │

│  │  │ 障 │    │和政策,将加强教师进修院校建设,│ │ │ │ │   │

│  │  │   │    │列为基础教育发展改革和中小学教师│ │ │ │ │   │

│  │  │   │    │队伍建设重要举措之一。     │ │ │ │ │   │

│  │  │   ├────┼────────────────┼─┼─┼─┼─┤   │

│  │  │   │配套措施│按照机构的功能定位,理顺行政管理│ │ │ │ │   │

│  │  │   │    │体制和业务管理体制,制定相关配套│ │ │ │ │   │

│  │  │   │    │政策,并在组织、制度等方面采取具│ │ │ │ │   │

│  │  │   │    │体有效措施予以保障。      │ │ │ │ │   │

│  │  ├───┼────┼────────────────┼─┼─┼─┼─┤   │

│  │  │ C2 │行政管理│区县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识到位,│ │ │ │ │   │

│  │B1 │管理体│    │工作重视,明确教师进修院校的性质│ │ │ │ │   │

│  │政府│ 制 │    │、任务,落实其独立法人地位。  │ │ │ │ │   │

│  │职责│   ├────┼────────────────┼─┼─┼─┼─┤   │

│A1 │  │   │业务协调│能按照“小实体、多功能、大服务”│ │ │ │ │   │

│  │  │   │    │原则,协调教研、科研、电教等部门│ │ │ │ │   │

│ 组 │  │   │    │以及高等院校、社会各界培训力量的│ │ │ │ │   │

│ 织 │  │   │    │资源整合,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 │ │ │ │ │   │

│ 领 │  ├───┼────┼────────────────┼─┼─┼─┼─┤   │

│ 导 │  │ C3 │办学经费│区县政府财政能够保证办学经费,包│ │ │ │ │   │

│  │  │经费保│    │括机构建设经费、经常性经费、业务│ │ │ │ │   │

│  │  │ 障 │    │工作经费等,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 │ │ │ │   │

│  │  │   │    │,多渠道筹措建设经费的保障机制。│ │ │ │ │   │

│  │  │   ├────┼────────────────┼─┼─┼─┼─┤   │

│  │  │   │培训经费│政府财政保证年教师培训基本经费(│ │ │ │ │   │

│  │  │   │    │不低于本地教职工工资总额的1.5%)│ │ │ │ │   │

│  │  │   │    │,在教师培训经费中财政投入占60% │ │ │ │ │   │

│  │  │   │    │以上,并设有骨干教师培训等专项经│ │ │ │ │   │

│  │  │   │    │费。              │ │ │ │ │   │

│  │  │   ├────┼────────────────┼─┼─┼─┼─┤   │

│  │  │   │人员经费│人员经费做到按人、按时足额拨付,│ │ │ │ │   │

│  │  │   │    │教师待遇不低于本地区同等公务员、│ │ │ │ │   │

│  │  │   │    │重点中学教师的水平。      │ │ │ │ │   │

└──┴──┴───┴────┴────────────────┴─┴─┴─┴─┴───┘

续上表

┌──┬───┬───┬────┬─────────────────┬───────┬───┐

│一级│ 二级 │ 三级 │主要观测│    指标内涵及评估标准    │  判 断   │备 注 │

│指标│ 指标 │ 指标 │  点  │                 ├─┬─┬─┬─┤   │

│  │   │   │    │                 │优│良│中│差│   │

├──┼───┼───┼────┼─────────────────┼─┼─┼─┼─┼───┤

│ A1 │   │ C4 │规划制定│根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政策和教育行│ │ │ │ │关键指│

│  │   │建设规│    │政部门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教│ │ │ │ │ 标 │

│ 组 │   │ 划 │    │师进修院校建设的发展规划,并具有时│ │ │ │ │   │

│ 织 │   │   │    │代性、前瞻性、可行性。      │ │ │ │ │   │

│ 领 │   │   ├────┼─────────────────┼─┼─┼─┼─┤   │

│ 导 │   │   │规划实施│围绕建设规划每年都有具体实施计划,│ │ │ │ │   │

│  │   │   │    │定期召开专题办公会议研究解决遇到的│ │ │ │ │   │

│  │   │   │    │问题,对付诸实施过程有经常性的督导│ │ │ │ │   │

│  │   │   │    │、检查、评估、奖励。       │ │ │ │ │   │

│  │   ├───┼────┼─────────────────┼─┼─┼─┼─┤   │

│  │   │ C5 │基本功能│具有与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相关的培训、│ │ │ │ │   │

│  │B2  │功能任│    │研究、管理、服务等职能,成为本地区│ │ │ │ │   │

│  │机构定│ 务 │    │中小学教师培训、教学研究、改革实验│ │ │ │ │   │

│  │位  │   │    │的基地和教师继续教育的资源开发、统│ │ │ │ │   │

│  │   │   │    │筹管理、咨询服务的中心。     │ │ │ │ │   │

│  │   │   ├────┼─────────────────┼─┼─┼─┼─┤   │

│  │   │   │主要任务│1. 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实施本地区基础 │ │ │ │ │   │

│  │   │   │    │教育(包括幼儿园教师)教师培训及培训│ │ │ │ │   │

│  │   │   │    │管理工作。            │ │ │ │ │   │

│  │   │   │    │2. 积极参加和推动中小学开展教师教 │ │ │ │ │   │

│  │   │   │    │学研究活动和教改实验,为本地区中小 │ │ │ │ │   │

│  │   │   │    │学开展教师校本研修,提供指导和服务│ │ │ │ │   │

│  │   │   │    │,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 │ │ │ │   │

│  │   │   │    │3. 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实施中小学教师 │ │ │ │ │   │

│  │   │   │    │资格证书制度。          │ │ │ │ │   │

│  │   │   │    │4. 帮助本地区中小学教师利用现代远 │ │ │ │ │   │

│  │   │   │    │程教育设施开展自主学习,为本地区中 │ │ │ │ │   │

│  │   │   │    │小学现代远程教育提供支持和服务。 │ │ │ │ │   │

│  │   │   │    │5. 研究上海基础教育改革的要求,掌│ │ │ │ │   │

│  │   │   │    │握教师专业发展的规律,熟悉本地区中│ │ │ │ │   │

│  │   │   │    │小学教师队伍情况,为教育行政部门提 │ │ │ │ │   │

│  │   │   │    │供有关政策咨询服务。       │ │ │ │ │   │

└──┴───┴───┴────┴─────────────────┴─┴─┴─┴─┴───┘

续上表

┌──┬───┬───┬────┬─────────────────┬───────┬───┐

│一级│ 二级 │ 三级 │主要观测│    指标内涵及评估标准    │  判 断   │备 注 │

│指标│ 指标 │ 指标 │  点  │                 ├─┬─┬─┬─┤   │

│  │   │   │    │                 │优│良│中│差│   │

├──┼───┼───┼────┼─────────────────┼─┼─┼─┼─┼───┤

│ A1 │ B2 │ C6 │机构联合│在区县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 │ │ │ │关键指│

│  │机构定│资源整│    │明确教师进修院校与相关部门之间的职│ │ │ │ │ 标 │

│ 组 │ 位 │ 合 │    │能分工,统筹协调本地区各类研究与培│ │ │ │ │   │

│ 织 │   │   │    │训活动,形成一体化的教师继续教育工│ │ │ │ │   │

│ 领 │   │   │    │作管理系统和实施网络。      │ │ │ │ │   │

│ 导 │   │   ├────┼─────────────────┼─┼─┼─┼─┤   │

│  │   │   │资源共享│1. 进行教师教育相关的资源整合,优 │ │ │ │ │   │

│  │   │   │    │化资源配置,形成有效促进教师专业发│ │ │ │ │   │

│  │   │   │    │展的良性运行机制;        │ │ │ │ │   │

│  │   │   │    │2. 建立与有关高等院校联合与合作的 │ │ │ │ │   │

│  │   │   │    │办学机制;            │ │ │ │ │   │

│  │   │   │    │3. 建立与中小学联系和沟通的有效工 │ │ │ │ │   │

│  │   │   │    │作机制。             │ │ │ │ │   │

│  ├───┼───┼────┼─────────────────┼─┼─┼─┼─┼───┤

│  │ B3 │ C7 │选拔机制│教师进修院校领导班子主要成员熟悉教│ │ │ │ │重点指│

│  │领导班│选拔任│    │师教育工作,具有一定的教育管理、教│ │ │ │ │ 标 │

│  │ 子 │ 用 │    │育科研经历,选拔采取竞争上岗制度。│ │ │ │ │   │

│  │   │   ├────┼─────────────────┼─┼─┼─┼─┤   │

│  │   │   │任用考核│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每│ │ │ │ │   │

│  │   │   │    │年都进行述职和工作考核。     │ │ │ │ │   │

│  │   ├───┼────┼─────────────────┼─┼─┼─┼─┤   │

│  │   │ C8 │年龄结构│领导班子配备注重老、中、青相结合,│ │ │ │ │   │

│  │   │整体结│    │成员平均年龄不超过50岁。     │ │ │ │ │   │

│  │   │ 构 ├────┼─────────────────┼─┼─┼─┼─┤   │

│  │   │   │学历结构│领导班子成员均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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