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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原料基地建设奖惩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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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西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北政发〔2006〕31号
【发布日期】 2006-08-09
【实施日期】 2006-08-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原料基地建设奖惩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北海市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原料基地建设奖惩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9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八月九日

 

北海市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原料基地建设奖惩实施意见

 

  林浆纸一体化项目是广西区和北海市“十一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项目的建设对加快我市工业化建设进程,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把林业产业培育成主要经济支柱产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根据项目建设的要求,我市作为项目建设的核心区,要在2007年底前完成60万亩的项目原料基地建设任务。基地建设时间紧、任务重,为加大项目原料基地建设的推进工作力度,调动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感,按期完成我市60万亩的项目原料基地建设目标任务,以满足项目建设的原料需要,确保项目如期开工建设,特制定本奖惩实施意见。

  一、时间安排

  根据我市项目原料基地建设工作目前的进展情况,至2005年12月底止,全市共完成项目原料基地林地落实移交面积13.78万亩,要在2007年底前全面完成60万亩的任务,必须在2006年、2007年两年内完成46.22万亩林地落实任务,其中:合浦县40.3万亩(2006年20.2万亩,2007年20.1万亩);铁山港区4万亩(2006年2万亩,2007年2万亩);银海区1.92万亩(2006年0.96万亩,2007年0.96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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