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六年八月九日
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防止重特大爆炸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我市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深入检查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各个环节存在的漏洞,重点整治一些地方对爆炸物品管理不严,非法制贩、流失严重等问题,全面收缴流散社会的爆炸物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推进爆炸物品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为构建和谐太原创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 二、目标任务 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严厉打击涉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涉爆地区、单位及人员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彻底进行整改。坚决取缔非法生产、销售爆炸物品厂点,摧毁非法制造、贩卖爆炸物品的“地下窝点”和“黑市场”。全力攻破一批涉爆大案,从重惩处一批涉爆违法犯罪分子。依法加大对涉爆单位的监管力度,完善安全监督制度和管理工作机制,爆炸物品管理秩序明显好转。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太原市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 璞(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刘建中(市政府办公厅调研员) 燕和平(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曹俊清(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万生(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杜海生(市公安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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