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批转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南京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市政府同意市公安局、发改委、建委、交通局、教育局、安监局、农林局拟定的《南京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八月九日 南京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根据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的决定和公安部、发改委、建设部、交通部、农业部、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总体方案〉的通知》,以及省公安厅、发改委、建设厅、交通厅、安监局、农机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南京市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两个率先”、建设“平安南京”总体目标,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要求,通过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狠抓“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落实,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建立健全交通安全源头监管机制,全面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3年努力,使郊县(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达到综合治理责任机制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扎实,交通安全设施改善,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提高,交通违法行为减少,干线公路交通有序畅通,重大交通死亡事故下降。2006年,江宁区、六合区创建“平安畅通县区”达到“平安畅通示范地区”;浦口区、溧水县、高淳县建成“平安畅通县区”。通过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提升创建管理水平,形成道路平安畅通的良好局面。 具体目标: (一)制定实施“十一五”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交通安全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2006年底,乡镇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作用充分发挥。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郊县(区)镇(乡)人民政府日常工作议事日程。 (二)国、省道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信号灯、道路照明等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安全通行条件明显改善,急弯、沿河、事故多发路段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列入公路改造和竣工验收内容,郊县(区)排查出的事故多发路段得到有效治理,列入全省重点交通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三)公路不发生严重交通堵塞,郊县(区)城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行人、非机动车遵守交通信号率逐年提高,交通秩序明显改善。 (四)建立运输企业交通安全管理规范,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进一步加强,客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的安全监管机制基本形成。 (五)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进一步深入,交通安全村和交通安全乡镇建设的覆盖率达到100%。充分发挥农村派出所交通警务室作用,每个村有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室,每个乡(镇)有一支交通安全宣传志愿者队伍,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明显增强。 (六)国省道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农村公路交通死亡事故总量得到控制,郊县(区)年度死亡事故不超标,全市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下降。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郊县(区)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各郊县(区)政府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区)长牵头,设立交通安全工作办公室,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2006年,郊县(区)所有乡镇要建立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个乡镇政府落实配备1-2名专(兼)职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的工作人员。各郊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