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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运动员刘翔“上海体育功臣运动员”、教练员孙海平“上海体育功臣教练员”荣誉称号的决定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府发〔2006〕24号
【发布日期】 2006-08-09
【实施日期】 2006-08-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运动员刘翔“上海体育功臣运动员”、教练员孙海平“上海体育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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