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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集中治理以路为市占道经营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甘肃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陇政办发〔2006〕91号
【发布日期】 2006-08-09
【实施日期】 2006-08-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集中治理以路为市占道经营工作的通知
陇政办发〔2006〕9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 市委、市政府对治理“以路为市,占道经营”工作十分重视,今年6月15日以来,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以路为市、占道经营”专项治理活动,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从最近调查情况来看,大多数地方工作进展缓慢,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王书记在7月29日市四大班子联席会议上对加强交通和农贸市场治理工作提出的要求,市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利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以路为市,占道经营”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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