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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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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襄樊政办发[2006]78号
【发布日期】 2006-08-09
【实施日期】 2006-08-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范全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安全肉”,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齐抓共管。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要组织、督促有关部门按照《条例》赋予的职责,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搞好屠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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