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办案助手
|
帮助指南
注册
登录
办案助手
法律法规
寻找律师
法治新闻
法律咨询
办案助手
|
法律法规
新法速递
常用法律
专题聚焦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
【发布部门】
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襄樊政办发[2006]78号
【发布日期】
2006-08-09
【实施日期】
2006-08-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范全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安全肉”,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齐抓共管。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要组织、督促有关部门按照《条例》赋予的职责,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搞好屠宰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3分钟内100%回复
常用案由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贪污罪
盗窃罪
故意杀人罪
职务侵占罪
敲诈勒索罪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行贿罪
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