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乐市政府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规范施政行为,2006年8月8日,新乐市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新乐市政府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办法》,就市政府重大事项的内容和集体决策的程序、执行、责任等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新乐市人民政府 二00六年八月九日 新乐市政府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办法 为使市政府重大事项在党委的领导下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特制定本办法。 一、市政府重大事项的内容 1、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的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