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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乐市政府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办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北省  
【发文字号】 新政〔2006〕40号
【发布日期】 2006-08-09
【实施日期】 2006-08-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新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乐市政府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规范施政行为,2006年8月8日,新乐市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新乐市政府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办法》,就市政府重大事项的内容和集体决策的程序、执行、责任等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新乐市人民政府
二00六年八月九日

新乐市政府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办法
 为使市政府重大事项在党委的领导下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特制定本办法。
  一、市政府重大事项的内容
  1、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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