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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对全区各级政府和部门网站进行绩效评估活动的函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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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新政办函[2006]137号
【发布日期】
2006-08-09
【实施日期】
2006-08-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对全区各级政府和部门网站进行绩效评估活动的函
新政办函[2006]137号
新疆互联网协会、新疆通信学会:
政府网站是各级政府机关为履行职能、面向社会提供服务而建立在互联网上的官方网站,是依法行政和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手段和法定网络平台,政府网站是国家电子政务规划中总体架构的主要组成部分和基本建设内容。政府网站的建设和应用改善了政府对公众和社会的服务和管理能力,极大地推进了政务公开,促进了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提高了政府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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