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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堂县贯彻落实成都市创建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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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成都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金堂府发〔2006〕93号
【发布日期】 2006-08-09
【实施日期】 2006-08-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金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堂县贯彻落实成都市创建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  《金堂县贯彻落实成都市创建最佳旅游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八月九日

金堂县贯彻落实成都市创建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县风景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创建中国最佳旅游城市总体方案的通知》(成委发(2006)38号)文件要求、《关于下达成都市创建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成创佳办(2006)16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我县贯彻落实成都市“创佳”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创佳”工作的部署,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打造旅游精品,创新旅游营销,增强城市旅游功能,改善城市旅游环境,提升旅游产业质量,全力为创建中国最佳旅游城市打下坚实基础,推动我县旅游产业发展。
  二、实施步骤
  2006年4月—2008年12月,落实市委、市政府“创佳”工作分为四阶段:
  (一)对标策划阶段(2006年4月至5月);
  (二)全面推进阶段(2006年6月至10月);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6年11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07年1月至2008年12月)。
  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创建指标体系要求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进行逐项核查,结合我县“十一五”旅游产业发展规划,自加压力,量化目标,明确时限,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同时,召开好动员会,做好舆论宣传和组织动员工作,全面完成市“创佳”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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