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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堂县整顿压缩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  
【发文字号】 金堂府发〔2006〕92号
【发布日期】 2006-08-09
【实施日期】 2006-08-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金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堂县整顿压缩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 《金堂县整顿压缩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实施方案》已经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八月九日

金堂县整顿压缩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实施方案

  为加强食品安全,确保老百姓吃上“放心猪肉”,促进我县生猪产业的发展,根据成都市《整顿压缩生猪屠宰厂(场)实施方案》(成府发(2006)37号)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我县整顿压缩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要求》,结合成都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工作目标,按照“地方政府负责、部门协调配合、科学规划、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县内生猪屠宰厂(场)全面进行达标整顿,并重新规划布局,将现有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压缩至6家。整顿压缩工作分两批进行。2007年8月底前,初步完成整顿压缩工作;2007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整顿压缩验收工作。
  二、规划布局
  按照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定点规划,我县设置6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根据区域规模、乡镇间距、市场销量、交通条件等因素,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置进行重新规划,达到合理布局。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引导生猪屠宰企业按照市场机制,进行重组、整合、改建、扩建,达到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屠宰,不断提升生产技术水平,提高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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