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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信用社区创建活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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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泰政发[2006]47号
【发布日期】 2006-08-09
【实施日期】 2006-08-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信用社区创建活动的意见
泰政发[2006]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 为更好地鼓励支持下岗失业人员、个体工商业户自主创业,进一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信用社区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解决小额贷款难问题,以信用社区和信用个人评价为基础,拓宽服务领域,完善服务体系,加大创建力度、广度和深度,为下岗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自主创业提供资金支持,构筑以道德为支撑、以诚信为纽带、以法律为保障的和谐发展的信用社区,全面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促进全市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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