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唐政办函〔2006)1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唐山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八月十日 唐山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出租汽车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出租汽车市场秩序,促进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健康发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交通厅关于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办字(2006)58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解决出租汽车行业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大治理整顿力度,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建立良好的出租汽车市场秩序,切实减轻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负担,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减费政策,清理不合理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