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新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河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新政〔2006〕41号
【发布日期】 2006-08-10
【实施日期】 2006-08-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新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长寿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  《2006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新乐市人民政府
二00六年八月十日


2006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
 2006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总体要求是:按照国家、省、石家庄市的统一部署,以构建和谐新乐为目标,以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题,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经济健康运行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整治活动,全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继续抓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整治活动
  (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食品源头污染治理,加大对农药、兽药等中间投入品在生产和使用环节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产品生产企业档案管理系统,严厉打击伪造批文、伪造卫生许可证、假冒合法企业产品以及违规滥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药物的行为,深入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食品流通领域监管,全面推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推动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建立完善的商品入市验证验票、商品质量查验、购销台账、协议准入、不合格商品退市等管理制度。实施规范的食品质量快速检测,建立并完善可追溯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推进农村现代食品流通体系建设,强化农村食品生产和流通的监管,在全市农村设立监督员和信息员,大力开展种养殖环节源头污染防治培训。
  牵头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配合部门:市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商务局、农业局、林业局等。
  (二)药品市场专项整治。以抗生素、解热镇痛抗感冒药、心血管疾病防治药物、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材、植入体内产品、齿科材料、血液制品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清除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的黑窝点;坚决取缔无照无证生产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的不法行为;规范广告市场,杜绝虚假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宣传;规范、完善药品购销体制,打击药品“回扣”、药价“虚高”等腐败行为。继续推进“两网”建设,全面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积极研究探索建立监管市场的长效机制。
  牵头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配合部门:市工商局、卫生局、医药局、公安局、质监局、物价局、广电局、监察局等。
  (三)制假售假专项整治。各有关部门按照自身职责,分别牵头负责各领域、各环节打假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严厉打击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