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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06年建设节约型社会重点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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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青海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青政办〔2006〕107号
【发布日期】 2006-08-10
【实施日期】 2006-08-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06年建设节约型社会重点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06〕107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06年建设节约型社会重点工作的安排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六年八月十日

关于2006年建设节约型社会重点工作的安排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和《青海省政府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安排意见》(青政(2005)68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省进一步做好2006年建设节约型社会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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