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无锡市工业结构调整的意见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的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实现我市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结合无锡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调整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富民优先、科教优先、环保优先、节约优先的方针,紧紧围绕“两个确保”战略目标,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运用综合调控手段,引导社会投资,推进我市工业结构实现战略性调整,进一步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实现我市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二)调整原则 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原则。充分发挥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通过政府宏观政策的引导和调控管理,对我市工业的发展速度、规模、结构比例等进行调节,实现我市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增长。 宏观导向与地区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合理运用国家产业政策,因地制宜,研究把握地方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和重点,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优胜劣汰,有步骤、有目标地推进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鼓励进步和淘汰落后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把推进企业技术进步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核心。建立和完善创新体系,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限制和加速淘汰落后产能,提升我市工业经济整体竞争力。 统筹发展与和谐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制造业发展与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协调关系,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关系,构建产业体系和完善城市功能的协调关系、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协调关系,实现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 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相结合的原则。加快推进地区制度创新,增强体制机制活力,完善经济调节功能,有效整合各类资源;进一步优化所有制结构,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发挥比较优势,全面融入经济国际化、全球化。 (三)调整目标 逐步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现代服务业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努力建设科技创新型、经济循环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可持续发展产业体系;建立健全市场调节为主,市场调节和政府引导相结合的产业调整机制,全面提升我市产业核心竞争力。 到2010 年,全市支柱产业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先导产业增长速度高于全市工业平均增速。 到2010年,全市工业技术改造占固定资产投入的比重提高到5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企业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45%以上。 到2010年,全市列入国家、省、市产业指导目录中淘汰类项目的淘汰率达80%以上。 到2010年,全市主要耗能产品单位耗能指标和主要耗能设备能效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万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20%。 二、调整的方向和重点 (一)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优化提升产业结构 巩固发展支柱产业。做大做强电子信息、新材料、机械装备、汽车及零部件、高档纺织五大支柱产业,提升支柱产业的关联度和成长性,巩固形成竞争优势。提升发展优势领域,重点发展IC制造及软件、特钢及制品、工程机械、成套专用设备、汽车关键零部件、高档棉纺和精纺呢绒、特色纤维等领域。发展壮大成长领域,重点发展IC设计封装及测试、数字视听产品、光电子、精细化工、纳米材料、光电材料、新型工程材料、节能材料、高档数控加工设备、机光电一体化、整车及汽车主要零部件总成、绿色纺织品等领域。加快建成国内领先的国家级IC基地、液晶产业基地、包装材料及特钢制品生产基地、汽车零部件制造基地、中国纺织产业基地。 培育发展先导产业。大力发展新能源、环保、生物医药三大先导产业,因地制宜形成特色,抢占产业发展先机。加快培育后备战略行业,重点推进已具有一定优势的光伏产业、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