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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商务厅《湖南省构建大市场大流通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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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湘政办发〔2006〕36号
【发布日期】 2006-08-10
【实施日期】 2006-08-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商务厅《湖南省构建大市场大流通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商务厅制定的《湖南省构建大市场大流通试点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商务部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八月十日

湖南省构建大市场大流通试点工作方案
 

  为了做好全国建设大市场大流通在我省的试点工作,落实我省“十一五” 时期流通发展规划,现就我省构建大市场大流通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指导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2005]19号、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4]57号文件和全国流通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要求,强化流通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力争用5年时间,培育一批大型流通企业,建设一批商品集散和物流中心,发展遍布乡村的消费品、农资连锁店,建设一批标准化的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扶持一批农产品连锁经营企业,壮大一批农产品出口加工企业和出口基地,到2010年初步建立全省高效畅通的现代商品流通网络,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覆盖城乡、功能齐备、信息畅通、调控有效、诚信和谐、制度完善、现代化水平较高的大市场、大流通格局。
  (二)指导原则:坚持服务产业和服务群众,发挥流通的先导性作用,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消费需求;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推动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和政府的规划推动作用;坚持市场的统一性,统筹城乡、区域、国内外市场发展,消除阻碍统一市场形成的各种障碍,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三)主要目标:
  --大型流通龙头企业。培育发展步步高等2家年销售额过50亿的大型零售企业,心连心等2家年销售额过30亿、佳惠等30家年销售额过10亿的流通企业。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推进消费品和农资连锁经营,5年新建和改造乡级连锁超市、便利店2500家,村级连锁超市、便利店17500家,覆盖全省主要乡镇和较大的行政村。新建和改造农资连锁店7000家,基本覆盖全省2176个乡镇和规模较大的行政村,农资连锁经营额占全社会农资销售总额的80%以上。
  --农产品连锁经营和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建设。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企业30个,其中食用农产品的销售比例达30%以上。建设标准化的大中型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70个,其中绿色批发市场20个(国家级、省级各10个)
  --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农产品出口基地20个以上,特色农产品和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年出口额比2004年翻一番。
  --农贸市场改超市。重点推动经济发达、具备条件地区的农贸市场改超市,三年完成100个左右的农贸市场改超市。
  --物流基地和配送中心。重点构建消费品、农产品和能源原料三大物流体系,长株潭、岳阳、常德、怀化、衡阳五大区域物流中心,在全省各县市区基本建立连锁配送中心,消费品(含农产品)农资配送中心分别达到60个和100个,消费品连锁配送率达70%以上,农资连锁配送率90%以上。
  --商品市场。培育长沙高桥市场、中南汽车大市场、长沙红星市场、三湘南湖市场、株洲芦淞市场、常德桥南市场、邵东工业品市场等7个年交易额过100亿元的市场,20个过20亿元的市场,大大提高商品市场的集约化水平,力争使过亿元市场占商品市场交易额的比重达到80%。
  二、试点工作主要内容
  树立创新意识,用创新的思路,推进流通主体创新、流通方式创新、流通政策创新、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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