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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企业年金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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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威政办发〔2006〕47号
【发布日期】 2006-08-10
【实施日期】 2006-08-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企业年金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稳步推进企业年金工作,促进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20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23号)(以下简称“两个《办法》”)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稳步推进企业年金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81号)要求,市政府确定在全市开展企业年金试点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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