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企业年金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稳步推进企业年金工作,促进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20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23号)(以下简称“两个《办法》”)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稳步推进企业年金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4)81号)要求,市政府确定在全市开展企业年金试点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