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建成区村居改造的意见 莱政发〔2006〕4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城市环境面貌,提升城市形象,推进城市化进程,现就加快城区村居改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城区村居改造的范围和目标 城区村居改造的范围是:在城市建成区内,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对以平房为主的村居进行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主要目标是:到2010年完成城市建成区内重要地段的村居改造任务。 二、城区村居改造的原则 (一)坚持规划先行,服从于城市建设需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成片开发,综合配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