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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仲裁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吉政办函〔2006〕125号
【发布日期】 2006-08-11
【实施日期】 2006-08-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仲裁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
吉政办函〔2006〕125号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规范全省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确保《吉林省农村土地承包仲裁试点办法》(吉政发(2006)31号,以下简称《试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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