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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本级改制企业划拨土地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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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嘉政办发〔2006〕102号
【发布日期】 2006-08-11
【实施日期】 2006-08-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本级改制企业划拨土地管理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6〕1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了规范改制企业土地使用方式,创造和谐、公平的企业竞争环境,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现就市本级改制企业的划拨土地实行有偿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偿使用范围和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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