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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水市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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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衡政〔2006〕68号
【发布日期】 2006-08-11
【实施日期】 2006-08-1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水市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衡政〔2006〕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衡水市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OO六年八月十一日
 
 
附:
 
衡水市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改善生态环境,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有关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从全局和战略性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循环经济的深远意义
  衡水现在的市情是经济总量小、环境容量小、资源自给率低,既要努力实现经济的快速发展,又要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如果继续沿袭传统的“资源?生产?消费?废弃物”的发展模式,不但资源供需矛盾的瓶颈制约难以解决,生态环境承载经济发展的压力将急剧增加,保持快速发展将缺乏后劲,实现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步伐将大大减缓。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大力推进衡水循环经济的发展,能使资源和能源得到最合理和持久的利用,并使经济活动对环境和人的不良影响降低到尽可能小的程度,既可缓解我市资源约束矛盾、减轻环境污染、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我市实现经济更快更好发展的必然选择。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资源利用方式为核心,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降低废弃物排放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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