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高度出发,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实现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努力实现人才资源优化配置,不仅关系到毕业生乃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关系到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目标的实施,也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各地、各部门务必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并作为一项长期的日常任务、战略任务和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把毕业生就业工作与实现我市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构筑我市人才新平台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以人才资源优化配置为主题,以调整和优化人才结构为主线,积极引进高层次毕业生和紧缺专业及各类实用型专业毕业生,以满足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对人才的需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要抓住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以优化人员年龄结构、学历结构为目的,根据空编情况和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重点补充一部分高素质毕业生;企业单位要争取接收和储备一些急需专业的毕业生,增强发展的后劲。同时,也必须认识到由此带来的就业压力增加的问题,做好充分的思想和工作准备,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拓展毕业生就业渠道,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做好多层次人才就业工作,千方百计保证我市毕业生充分就业。逐步形成以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市场为龙头、学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为基础、社会人才中介市场为补充、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为主体的毕业生就业市场体系。 二、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精神,积极引导和鼓励我市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