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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招商引资的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6-08-13
【实施日期】 2006-08-1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招商引资的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招商引资的奖励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招商引资的奖励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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