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信息化办公室、杭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06年杭州市第二批“信息港”产业发展资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财政局(不发萧山、余杭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杭州市“信息港”产业发展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杭信办(2004)69号、杭财企一(2004)1003号)的规定,现将申报2006年杭州市第二批“信息港”产业发展财政资助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符合《杭州市“信息港”产业发展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杭信办(2004)69号、杭财企一(2004)1003号)中所规定的申报范围,重点支持符合2006年杭州市信息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的项目申报领域。(导向目录见附件) 2.项目已完成投资额占计划总投资额的50%以上且各种财务入帐符合会计规范; 3.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4.项目实施单位需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 二、申报材料: 1.杭州市“信息港”产业发展项目资助申请表; 2.杭州市“信息港”产业发展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