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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安徽省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马政[2006]38号《2006年第18号》
【发布日期】 2006-08-14
【实施日期】 2006-08-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马政[2006]38号《2006年第18号》)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 《马鞍山市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年)》已经2006年7月31日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六年八月十四日

马鞍山市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年)
  
  根据《安徽省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马鞍山市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年)》。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儿童优先”的原则,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按照我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总体要求,促进儿童在健康、教育、成长环境、法律保护等领域里优先发展,着力提高儿童的整体素质和创造能力,培养新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接班人。
  (二)总体目标
  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参与和受保护的权利,在儿童健康、教育、成长环境和法律保护等方面有新的突破。儿童健康主要指标达到国内发达城市水平;儿童教育在高标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同时,加快发展幼儿教育,大力发展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面实施教育现代化;全面优化儿童成长环境,依法保护儿童合法权益;加快儿童文化、科技、医疗保健、社会教育、校外阵地等设施配套建设,进一步推动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儿童整体素质有显著提高。
  二、主要目标与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主要目标
  1.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2%以下;
  ——出生缺陷儿的发生率控制在8‰以下;
  ——婚前医学检查率,城市达到80%,农村达到50%。
  2.降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15‰和20‰;
  ——降低新生儿窒息和5岁以下儿童肺炎、腹泻等成为主要死因的死亡率;
  ——消除新生儿童破伤风发病率;
  ——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城市达到95%,农村达到65%,逐步提高流动人口中儿童保健覆盖率;
  ——常规计划免疫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保持在95%以上。逐步将其他新疫苗纳入免疫接种。
  3.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
  ——减少孕产妇死亡人数;
  ——减少孕产妇缺铁性贫血的发生;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非住院分娩新法接生率达99%;
  ——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市区达到95%以上,当涂县达到85%。
  4.提高儿童营养水平
  ——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患病率控制在1%以下;
  ——婴儿母乳喂养率达85%;
  ——合格碘盐食用率达98%以上;
  ——预防儿童维生素A缺乏症。
  5.加强儿童卫生保健教育
  ——减少未成年人吸烟;
  ——预防和控制结核病、性病、艾滋病的增长和蔓延;
  ——提供儿童心理健康咨询指导及不良心理矫正服务。
  策略措施
  1.加强执法和监督力度。定期开展《母婴保健法》的执法检查,确保《母婴保健法》的贯彻实施,依法保障儿童享有高标准的健康服务。
  2.继续增加对妇幼保健、疾病控制、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投入,逐步做到投入比重高于卫生事业总投入的增长速度。
  3.加强县、乡(镇)、村三级卫生网络的建设。县、乡(镇)医院加强产科建设和妇幼保健人员培训,提高急救能力,实施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提供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儿童生长发育监测、计划免疫、儿童常见病的防治等卫生保健服务。
  4.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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